解釋
◎ 審理 shěnlǐ
[try;bring to trial] 審查和處理案件
審理案件
引用解釋
1.審訊處理?!督鹗贰ふ伦诩o三》:“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詔責躬,求直言,避正殿,減膳,審理寃獄,命奏事於 泰和殿 ?!薄对湔隆なフ弧っC臺綱》:“所在官司不務存心撫治,以致軍民困苦,或?qū)w滯不為審理?!?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裘文達公行述》:“甲申涂次,命往 福建 審理,復署倉場侍郎?!?郭沫若 《初出夔門》三:“還是他在地方審判廳任事的時候,有一次審理過一件盜案。”
2. 明 親王府的理刑官。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一·葛端肅公家訓》:“﹝予﹞以為郡王府止有教授,親王乃有審理, 弋陽王 雖理府事,爵實郡王,據(jù)稱添有審理,已為非分,今又卑薄教授,欲以審理輔導,理刑之官,非可兼輔導,若如所請,將來 隴 蜀 之請,又不知其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