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 提審 tíshěn
(1) [bring up for trial;bring sb.before the court]∶提出犯人進行審訊
(2) [review a case;remove the case for trial]∶因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級法院把下級法院尚未判決或已經(jīng)判決的案件提來自行審判
引用解釋
1.把犯人從關押處提出來審問。 清 黃六鴻 《?;萑珪どW任·稟帖贅說》:“在憲臺提審,不過以安靖地方?!?張書紳 《正氣歌》:“ 志新 被捕后,看守所、法院進行了多次提審?!?/p>
2.上級法院依法將下級法院受理的或作了錯誤判決的案件提歸自己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