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 仲裁 zhòngcái
[arbitration] 公認的第三者在爭端兩方間進行裁定公斷
仲裁委員會
引用解釋
雙方爭執(zhí)不決時,由第三者居中調(diào)解,也叫公斷。 李大釗 《新紀元》:“雖然也曾組織過什么平和會議,什么仲裁裁判,但在那里邊,仍舊去規(guī)定殺人滅國的事情?!?劉少奇 《關于白區(qū)職工運動的提綱》:“在原則上我們當然反對國民黨的強迫仲裁,但是,為著爭取群眾斗爭的勝利,對于國民黨的‘調(diào)解’與‘仲裁’,在事實上我們不應該完全拒絕?!?范文瀾 《中國近代史》第三章第一節(jié):“《巴黎和約》之后, 拿破侖三世 成為當時 歐洲 最高的‘仲裁者’。”